都江堰的试用期注意事项大全
总有一些用人单位喜欢白嫖劳动者,尤其是利用试用期劳动者急于挣表现的心理,用完就扔。如何在试用期保护自己的权益,都江堰吴律师13088289315一文写明: 一、试用期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期限。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也可以考察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可以说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向了解、评估、选择的期间。 二、试用期的长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试用期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六种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
AB单位换,工龄怎么算
在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出于种种原因,在劳动者工作一段时间后会通知劳动者将劳动关系转入到另一家单位,薪资待遇不变,工作地点离得也不远,只是需要重新签署一份新的劳动合同,这时候,很多劳动者看到薪资待遇不变,也就顺手把新的劳动合同签了,这恰恰为日后维权埋下了隐患。 一、劳动者工作年限问题在签署新的劳动合同时,往往用人单位的HR会写明诸如双方协商解除,无任何经济纠纷等内容,致使劳动者在面临日后的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时出现损失。很多劳动者仅仅注意到当前的薪资待遇不变,而在日后一旦发生纠纷时,因为与前一家用人单位已经协商解除,新的用人单位用工时长重新计算,导致劳动者在计算N时出现损失。 二、工龄怎么算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均计为累计工作时间。累计工龄不能被混淆为本单位工龄,在实践中工龄对于在职期间的医疗期、带薪年休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都有影响,甚至还将直接影响劳动者的退休待遇。 三、为什么要拆分用工用人单位的HR试图通过改签合同、虚假离职、拆分用工等手段人为“切断”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龄,这看似影响不大,实则是在为日后的辞退埋下伏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
快速区分是否同频
记得前些日子,在抖音上看到一段话,大概意思就是如何快速在人群中区分是否同频的方法就是聊俄乌战争和中医。最先时我还对这个没有太多的关注,知道后面看了一些关于俄乌战争的报道及中医相关话题的评论区,终于认识到这个方法的有效性。 一、关于俄乌战争无数基本盘对于俄罗斯的支持根源无非是他所谓的“咱妈”的倾向和所谓的同根同源。动辄唇亡齿寒,动辄扣个大帽子,可惜基本盘没看过真正的历史,历史上对龙国侵略最狠、侵占最多的恰恰就是俄罗斯,而所谓的同根同源,更是笑谈,所谓的根源,已经随着1991年12月25日,飘着雪花的莫斯科冬夜,克里姆林宫顶端飘扬了69年的镰刀锤子红旗缓缓降下而终结,现在的俄罗斯已经不再是苏联,人家早已抛弃了所谓的根源。而基本盘没有意识到这些,他们的认知还在1991年12月24日前。 二、关于中医中医作为一门学科,注意,我说的是学科而不是科学,我不是该专业的,不敢对此进行任何的点评,但是我很纳闷的是,既然鼓吹的中医那么厉害,为何没有中医愿意接住一些流量呢? 在网络上,常常能刷到中医大师自称治好了白癜风、挽救了渐冻症,可现实中也存在患有渐冻症和白癜风的名人啊,为什么这个时候中医不站...
都江堰的确认劳动关系时间限制
确认劳动关系,是否需要遵守仲裁时效?是否可以随时提起?在实践中,很多人因总总原因搁置仲裁,待再提起仲裁时,却被告知已超过时效。那么在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需要确认劳动关系时,是否有时间限制?是否是《民法典》的普通诉讼时效?都江堰吴律师13088289315在此说明: 确认劳动关系之诉应当适用仲裁时效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明确规定,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该法第27条第1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同时依据《民法典》第198条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都江堰吴律师13088289315提醒:在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时,应当遵守一年的仲裁时效规定。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需要劳动关系确认时,应当及时提起仲裁,不然错过时间,得不偿失。如仲裁前有向用人单位主张过相关权益时一定要保留证据。 作者 吴律师联系电话 13088289315业务领域 成都都江堰范围内的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理赔、工伤理赔等民事纠纷,专注民事,专注民生
都江堰发生车祸是否需要垫付医疗费?
发生交通事故,很多时候伤者及其家属会要求驾驶员垫付医疗费用,但在实践中,很多时候驾驶员方还是有所顾忌,是否需要垫付?垫付的费用是否能要回来? 都江堰吴律师 13088289315 对此进行分析: 一、驾驶员可以不垫付对于购买了交强险的驾驶员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要求由保险公司垫付(各地流程略有不同,详询保险公司或执法部门)。即使驾驶员无证驾驶或者醉酒驾驶,交强险也应当垫付必要的抢救费用,但需要明确的是,仅针对人伤的抢救费用,若仅仅是财物损失,交强险不承担垫付责任。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驾驶员可以垫付针对医疗费部分,驾驶员可以结合自身意愿予以垫付,但都江堰吴律师 13088289315 建议: 仅针对医疗费部分进行垫付,至于其他的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都江堰的超龄、返聘人员保障一视同仁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会存在大量的超龄、返聘人员,比如环卫工人或经验充足的财务人员等。这类人员往往因为过了劳动年龄,在发生工伤等情况时很难受到全面的保障。 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很大程度上将这类超龄返聘人员的权益进行了保障,都江堰吴律师13088289315在此进行梳理: 一、政策保障,鼓励超龄劳动者就业第四条:用人单位招用超龄劳动者,应当根据超龄劳动者的知识、技能、经验等,提供适合超龄劳动者的就业岗位。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有就业意愿的超龄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 都江堰吴律师13088289315点评:暂行规定有力地促进了企业招募、使用超龄劳动者的积极性,也正式、官方地定调,超龄人员也能参加社会劳动,创造价值。 二、规范协议,保障超龄劳动者权益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与超龄劳动者订立书面用工协议,明确协议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等事项。 第七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用工协议约定的内容。 第八条:用工协议期限届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工作内容完成的,用工终止。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
都江堰的补缴社保纠纷
在实务中存在大量的社保欠缴、补缴纠纷,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时,往往被告知不属于管辖而不予受理,如何正确的维权,今天都江堰吴律师13088289315在此一文说清。 一、补缴社保是否存在诉讼时效?社会保险费缴纳属于行政征收范畴,不适用行政处罚相关追诉时效的规定。 二、补缴社保是否需要先行认定劳动关系?无须先行认定劳动关系,且在实务中存在被驳回的可能性。人社部门可直接认定劳动关系,仲裁非必须的前置条件。 三、追缴社保由哪个部门受理?《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既赋予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登记、催促缴费等职责,又赋予其调查、检查等职能,司法也不应过度介入。由此,对于已经由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保手续但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处理最为适宜。 作者 吴律师联系电话 13088289315业务领域 成都都江堰范围内的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理赔、工伤理赔等民事纠纷,专注民事,专注民生
都江堰的开车门,请小心
曾经的开门杀事故,因为汽车方有保险的缘故,大量的赔偿都转嫁到的汽车保险承担,而真正的侵权人(肇事方)很少因此受到应有的教训。 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此有了更明确的规定。被侵权人(即受害人)主张乘车人责任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并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以及按照商业三者险合同的约定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险赔偿后仍不足的,由乘车人、驾驶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遵循交强险追偿的法定规则,交强险赔偿后,保险公司可以向有故意的乘车人追偿。 都江堰吴律师13088289315提醒各位乘车人,乘坐交通工具开门时,一定要观察周围环境。 作者 吴律师联系电话 13088289315业务领域 成都都江堰范围内的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理赔、工伤理赔等民事纠纷,专注民事,专注民生
都江堰的离职经济补偿怎么算?
在涉及离职时,往往因为经济补偿金问题致使员工与公司仲裁甚至是对簿公堂。如何有效地区分 N、N + 1、2N,今天都江堰吴律师 13088289315 一文进行区分。 一、N 是什么?N 从实务中来说,包含两个数据: 年限: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都江堰吴律师 13088289315 提醒: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当以税前的、未扣社保等费用的应得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二、什么情况下没有经济补偿金?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提出离职,单位可不赔付经济补偿金。但存在例外情况,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46 条规定,只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第 38 条列举情形,即便是劳动者主动离职,用人单位仍应支付经济补偿: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
都江堰的伤者自身疾病是否影响赔付
在交通事故中,伤者或死者因自身疾病或特殊体质,即使有参与度鉴定结论作支撑,也不是肇事方可以减轻赔付的依据。 在侵权类的损害赔偿中,过错大小是重要的参考因素,虽然伤者或死者存在自身疾病或特殊体质,但其对事故的发生及损害后果的造成均无主观过错,其自身疾病或特殊体质仅是与事故造成后果存在客观上的介入因素,并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以其自身疾病对构成伤残的参与度作为减轻侵权人责任,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侵权人应按其过错大小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亦应在相应的保险合同范围内承担保险理赔责任。 所以,在交通事故中,侵权人及保险公司以伤者或死者因自身疾病或特殊体质为理由减少赔付的,是对被侵权人权益的损害。 作者 吴律师联系电话 13088289315业务领域 成都都江堰范围内的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理赔、工伤理赔等民事纠纷,专注民事,专注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