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车祸是否需要垫付医疗费?
发生交通事故,很多时候伤者及其家属会要求驾驶员垫付医疗费用,但在实践中,很多时候驾驶员方还是有所顾忌,是否需要垫付?垫付的费用是否能要回来?
都江堰吴律师13088289315对此进行分析:
一、驾驶员可以不垫付
对于购买了交强险的驾驶员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要求由保险公司垫付(各地流程略有不同,详询保险公司或执法部门),即使驾驶员无证驾驶或者醉酒驾驶,交强险也应当垫付必要的抢救费用,但需要明确的是,仅针对人伤的抢救费用,若仅仅是财物损失,交强险不承担垫付责任。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驾驶员可以垫付
针对医疗费部分,驾驶员可以在结合自身意愿予以垫付,但都江堰吴律师13088289315建议1、仅针对医疗费部分进行垫付,至于其他的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不可垫付或予以答应伤者方及家属的要求;2、垫付医疗费用直接以电子或银行汇款方式直接汇入医院账户,不要将钱交由伤者,否则在后期理赔时可能发生争议。
三、垫付后能否理赔
可以理赔,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除医保外费用外,是不区分责任的,在伤者医疗终结后,可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将各方垫付的医疗费用分别汇入其账户。
作者 吴律师
联系电话 13088289315
业务领域 四川省范围内的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理赔、工伤理赔等民事纠纷,专注民事,专注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