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劳动合同后公司不续签怎么赔

很多劳动者在经历了同一单位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到了45岁的职场中年危机年龄,单位提出不再续签。你收拾东西走了,心中却有着不甘。那么,单位是否构成违法解除?该怎么赔?都江堰吴律师 13088289315 聊聊这个话题。


一、单位在劳动者已经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不再续签,是否构成违法解除?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法条链接: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也就是说,如果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劳动者已经与单位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且除非劳动者主动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对劳动者的保护。

二、该怎么赔?

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拒绝续签并终止劳动合同,司法实践中通常会被认定为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将面临 2N 的赔偿以及行政单位的罚款等。

三、如何维权?

  1. 劳动者应在平时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
  2. 在劳动合同到期前30日,通过留痕方式(如EMS信函或电子邮件)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意愿。
  3. 如果单位拒绝续签,立即向管辖地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


作者 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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